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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两岸的惊人相似

作者:汪强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6年9月18日
  台海两岸的惊人相似
             ——读《一个从地狱走过来的人》
 
  
  近读《一个从地狱走过来的人》(以下简称《人》),感慨颇多。印象最深的一点是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海峡两岸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一、同样搞“阶级斗争扩大化”。
  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陆上是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好像阶级敌人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杯弓蛇影,草木皆兵,明明是我们的朋友,明明是自己人,也随时有被说成敌人的可能。而《人》告诉我们,那时的台湾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大陆上的敌人是指反党(共产党)、反社会主义的人,反对毛泽东、反对毛泽东思想的人,而台湾的敌人指的是“共匪”,是反对蒋中正(即蒋介石)的人。从书中所记,柏杨是坚定跟蒋介石、跟国民党走的。在淮海战役结束之后,国民党已处于兵倒如山倒之际,他的朋友劝他为共产党做事,他不,他从已经是共产党天下的北京跑到上海,再从上海跑到台湾。从他的所作所为看,他即使算不上国民党、蒋介石的自己人,也应该算是国民党、蒋介石的同路人。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两次被当敌人看待,被关进国民党的牢房之中。特别要说明的是这并非个案。那时,岛上凡是被共产党军队抓过的人(事实上,也未必真被抓过),不管他对国民党是多么忠诚,根据台湾当时的法律《六法全书》,都要一律判处死刑。不用说加入过共产党,就是加入过民盟这样的组织,也属罪大恶极。仅是因为在台湾提倡简体字,罗家伦先生就被抓进牢房,罪名是“与共匪隔海唱和”。那时,台湾人口仅有1千多万,可关在火烧岛的政治犯就有万人之多,也就是说,差不多每千人中,就有一个被关押的政治犯。仅从这点来看,台湾与那时的大陆相比,似乎没有丝毫“逊色”。
  二、同样搞个人崇拜。
  大陆上那时的个人崇拜不必说了,只说说台湾那时搞的个人崇拜。据说,“蒋中正大概是世界上最喜欢庆祝生日的一位政治领袖”。50岁生日那天,南京的国民党政府发动献机运动,所献的飞机在空中排成“五十”二字。到了台湾之后,每逢他过生日的那天,都要为他举办祝寿活动。所有的媒体像从一个模子里浇出来的,刊出“普天同庆”、“薄海欢腾”之类的文章。这与封建皇帝何异?1956年10月,全岛各机关学校开始筹备庆祝“领袖”华诞,蒋介石忽然下达命令,要各方面不要顾忌,尽量对政府提出批评。胡适相信号召,建议蒋介石总揽大局,不必在每一件小事上分心。结果呢?遭到了国民党的抨击,说他包藏祸心,目的是剥夺领袖的权柄,将领袖看成无权无能之辈――如果在大陆,胡先生也许会被定为大右派吧?
  三、同样“重视”舆论的作用。
  那时,因为文字而犯罪(如,“利用小说进行反党”)的人有多少?恐怕谁也无法统计清楚。台湾呢?说两件事大家就清楚了。台湾上演了的罗兰和白兰度合演的电影,相当轰动,场场爆满。可是,蒋经国却下令停演。为何?原来该电影结束时,男主角拿破仑退到了一个小岛上,只有一个女人给他送换洗的衣服。蒋经国以为这是“讽刺我们,讽刺我们退到了一个小岛上,孤立无援,只剩下一个女人给我们送来破旧的衣服。”尽管有人解释,这部电影是“我们退到台湾以前拍的”,影片还是无法上演。另一件事是柏杨在翻译连环漫画《大力水手》中“Fellows”一词时,将它翻译成“全国军民同胞们”,登在《中华日报》上,结果惹了大祸。当局认为柏杨是在挑拨政府与人民的感情,打击最高领导中心,居心十分毒辣。因而也就派特务将他抓了起来,而这一关就接近10年。至于一些报刊因刊登当局认为有攻击政府嫌疑而被关闭的事情,那就不一一细说了。
  四、同样搞逼、供、信,搞有罪推定。
  
柏杨被抓进去后,审讯人员有一段特“精彩”的话:“……我们如果不咬定你被俘过,这件案子怎么交代?你一定要给我们下台阶。如果你非坚持,我们下不了台,怎么能够结案?”也就是说,“我们”既然将你抓进来了,那不管事实真相如何,“我们”就务必要定你的罪,不然就下不了台。因而,柏杨不肯认罪时,就遭到了毒打,以至于腿被打断了,不得不承认被俘了,承认加入过民盟。同样,这并非个案。《新生报》著名女记者沈元嫜进去后,被调查员剥光了衣服,折磨得鲜血不住地顺着她的大腿直往下流。听了她的哀号与求救,连厨子都流下了眼泪。由于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与折磨,最后她含冤自杀身亡。不难看出,在那个时候台湾的做法并不比大陆稍微“仁慈”,法律也同样成了一纸空文。
  台海两岸社会制度不同,领导人的个性也有着极大差异,为何在那个时代却有如此之多的惊人相似呢?这应该对我们有深刻的启示。对于上文中所说的某些现象,有人往往从社会制度的层面上,或者从个人品质的层面去寻找答案。这也不能完全说错。但事实告诉我们,这样找出的答案还是肤浅的。只有将这些现象与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只有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不良基因中寻找原因,恐怕才能得到真正的答案。近来,继承传统文化成了一个热门话题。不过,我以为首要的不是要不要继承的问题,而是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的鉴别。我们不应该将孩子与脏水一起泼掉,反过来,我们也不应该将脏水与孩子一起留下。我们不能因为反对将孩子与脏水一起泼掉,就将脏水与孩子一起留下。应该知道,将孩子与脏水一起泼掉,固然是十分要不得的(说不准将一个天才、一个未来的精英泼了出去),然而,将脏水与孩子一起留下,也同样要不得的,让脏水中的病毒细菌传播开来,说不定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难道事实不是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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