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版任重道远
据报道,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以来,全国共出动检查人员57万人次,关闭取缔店档摊点8907家,查办侵权盗版案件5505起,销毁盗版光盘1300万张……这一方面说明这次反盗版行动的卓有成效,一方面也说明各地盗版活动的猖獗。这样的“百日行动”似乎已不止一次,可是为什么盗版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呢?他提醒我们反盗版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应当做为有关部门一项锲而不舍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多做一些机制创新型的工作。
盗版就是盗窃别人的劳动成果,其性质与小偷偷窃财物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可是,为什么人们发现财物被盗后,马上会到公安部门报案;而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盗,却是投诉无门、无可奈何,甚至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呢?说明我国目前还缺乏健全有效的反盗版机制。反盗版不止是反盗版影象、盗版软件,还包括盗版图书、“盗版”文章等等。比如时下各种文摘刊物多如过江之鲫,可是真正按规定付给作者稿酬的恐怕没有几家。笔者就曾有多篇文章被一些报刊转载,然而至今也没有收到过一家转载报刊寄来的稿费,甚至原创文章被无偿使用也是经常遇到的事情。去函查询杳无音讯,诉诸法庭又得不偿失,于是一些不良文人便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冠冕堂皇地做起了“无本生意”。如果各地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也设置有像维护社会治安和消费者权益那样的专门投诉机构,起码对那些文化创造者是一种保障和尊重,对那些盗版者是一种震慑和警戒。
盗版就是盗窃别人的劳动成果,其性质与小偷偷窃财物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可是,为什么人们发现财物被盗后,马上会到公安部门报案;而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盗,却是投诉无门、无可奈何,甚至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呢?说明我国目前还缺乏健全有效的反盗版机制。反盗版不止是反盗版影象、盗版软件,还包括盗版图书、“盗版”文章等等。比如时下各种文摘刊物多如过江之鲫,可是真正按规定付给作者稿酬的恐怕没有几家。笔者就曾有多篇文章被一些报刊转载,然而至今也没有收到过一家转载报刊寄来的稿费,甚至原创文章被无偿使用也是经常遇到的事情。去函查询杳无音讯,诉诸法庭又得不偿失,于是一些不良文人便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冠冕堂皇地做起了“无本生意”。如果各地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也设置有像维护社会治安和消费者权益那样的专门投诉机构,起码对那些文化创造者是一种保障和尊重,对那些盗版者是一种震慑和警戒。
盗版活动的猖獗,是对社会法制的藐视,对社会文明的嘲讽。一个“盗贼”无孔不入,“赃物”公然流通的社会,绝对不是一个理想的市场经济社会,而是一个法制亟待健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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