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何不当国家主席?
最近看了盛大林同志的一篇题目为《卡扎菲为何不愿当总统》的杂文,《2000年中国最佳杂文》,辽宁人民出版社。乍一看题目,真还被老卡这种“高风亮节”有风范所折服。一看原文才恍然大悟。该文写到:“有一埃及记者称其为总统,卡扎菲当即打断他的话说,‘我不是总统,如果我当总统,我就不得不面对四年一次的选举……’。”该文还例举了卡扎菲许多“超常”的言行。真令我辈无名不卒大开眼界。原来卡扎菲不想当总统并不是什么高风亮节,而是怕四年一度的选举。联想到我们小时候,大约刚上初中吧(一九七一年冬——一九七二年),大批特批林彪要求设国家主席,毛泽东却不让设国家主席。并针对林彪三番五次的提议明确表态:“此议不妥,我不宜再做此事”大意如此。当时虽说批林彪有野心,想当国家主席是为了抢班夺权。但对毛泽东自己不当国家主席,也不让别人当之事一直懵懵懂懂,总是搞不清为什么。最近看到了盛大林先生的大作,才犹如醍醐灌顶,矛塞顿开。原来老毛自己不当国家主席,也不让别人当,这和卡扎菲有异曲同工之妙。自己不当,大概是不好意思当了,因为他在一九五四年九月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被选举为国家主席已干了一届。在一九五九年四月份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明确表态自己不干了,所以大家才选刘少奇当的。刘少奇第二届还没干完,就被老毛莫名其妙地给整了下去,消灭了。因为有了刘少奇的教训,所以也不让别人当。
林彪聪明一世,却糊涂一时,非要干那个鸟主席不可。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最后还把老命也给搭上,成了千古罪人。记得当时叶群说过一句话:“不没国家主席,林副主席往那里摆?”当时想,你已是“二号人物”钦定的“接班人”,都写进党章了,还慌什么。就象《红楼梦》里金钏说的:“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有你的”。何必弄巧成拙,还丢了性命。可又一想,在那个年代,国家主席一职,虽说徒有虚名,但总还是个国家元首吧?对外总在代表着国家。刘少奇当国家主席时,据说,当时湖南人就在墙壁上刷写大副标语,喊两个主席万岁。老毛当时看到后面露不悦之和色。当然,天无二日,国无二君,自古如此。一个国家,一下子冒出两个主席,谁是老大,谁是老二,写标语的人又没加括号注明。中国人还好理解,万一让外国人误解了,闹出国际笑话如何是好,那可是政治问题。现在一个刘少奇就已经够老毛头痛的了,为了打倒他,不惜“亲自领导和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造成“十年动乱”,使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不说,还搭进去了多少老革命、老干部。如果说还设什么国家主席的话,再出现个“张少奇”、“李少奇”如何是好?这是其一。其二,如果自己再当国家主席,就不得不面对那五年(或四年)的一选。虽说一九五四年的《宪法》只规定了国家主席的任期是四年,既没有明确规定连任不得超过几届,也没有说可连选连任(直到一九八二的《宪法》才明确规定国家主席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二届)。再说中间已经让给刘少奇当了,总不能自己再接着当吧?干脆,自己干不成,也不让别人干。就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一个人说了算,不是皇帝,胜似皇帝。说不上过去那些皇帝老儿上面还有什么皇太上、皇太后管着,下面还有那些“不识时务”的“刘庸”、“王庸”牵制你,和你“过不去”那多闹心。中国几千年都这么过来了,凭什么轮到我就不行了,人家那天下是继承下来的都能如此,况且我这是拼了老命打下来的。打天下不为做天下,那是傻子都不干的事。所以干脆就不设那个位置,你们谁也别争。
但我就纳闷,当初他老人家怎么就没想到把《宪法》修改一下不就得了,党的主席、国家主席可由一人兼任,没有任期,可连选连任,就象党的主席一样,照样不是一直干到“驾崩”为止。也没见谁敢说个不字。这样岂不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何必劳神费力地为设不设国家主席争执不休,最后闹到那样的结局,何必呢?
林彪聪明一世,却糊涂一时,非要干那个鸟主席不可。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最后还把老命也给搭上,成了千古罪人。记得当时叶群说过一句话:“不没国家主席,林副主席往那里摆?”当时想,你已是“二号人物”钦定的“接班人”,都写进党章了,还慌什么。就象《红楼梦》里金钏说的:“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有你的”。何必弄巧成拙,还丢了性命。可又一想,在那个年代,国家主席一职,虽说徒有虚名,但总还是个国家元首吧?对外总在代表着国家。刘少奇当国家主席时,据说,当时湖南人就在墙壁上刷写大副标语,喊两个主席万岁。老毛当时看到后面露不悦之和色。当然,天无二日,国无二君,自古如此。一个国家,一下子冒出两个主席,谁是老大,谁是老二,写标语的人又没加括号注明。中国人还好理解,万一让外国人误解了,闹出国际笑话如何是好,那可是政治问题。现在一个刘少奇就已经够老毛头痛的了,为了打倒他,不惜“亲自领导和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造成“十年动乱”,使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不说,还搭进去了多少老革命、老干部。如果说还设什么国家主席的话,再出现个“张少奇”、“李少奇”如何是好?这是其一。其二,如果自己再当国家主席,就不得不面对那五年(或四年)的一选。虽说一九五四年的《宪法》只规定了国家主席的任期是四年,既没有明确规定连任不得超过几届,也没有说可连选连任(直到一九八二的《宪法》才明确规定国家主席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二届)。再说中间已经让给刘少奇当了,总不能自己再接着当吧?干脆,自己干不成,也不让别人干。就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一个人说了算,不是皇帝,胜似皇帝。说不上过去那些皇帝老儿上面还有什么皇太上、皇太后管着,下面还有那些“不识时务”的“刘庸”、“王庸”牵制你,和你“过不去”那多闹心。中国几千年都这么过来了,凭什么轮到我就不行了,人家那天下是继承下来的都能如此,况且我这是拼了老命打下来的。打天下不为做天下,那是傻子都不干的事。所以干脆就不设那个位置,你们谁也别争。
但我就纳闷,当初他老人家怎么就没想到把《宪法》修改一下不就得了,党的主席、国家主席可由一人兼任,没有任期,可连选连任,就象党的主席一样,照样不是一直干到“驾崩”为止。也没见谁敢说个不字。这样岂不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何必劳神费力地为设不设国家主席争执不休,最后闹到那样的结局,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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