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您当前的位置:围城杂文文化走笔 → 文章显示

杂说重阳敬老

作者:曹友琴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3日
    秋高气爽,重阳登高健身,又是个延续数千年的尊老敬老节日。
    人们崇敬的尧、舜、禹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大孝子。史载,舜有“事亲”之德,又具才干,尧乃“禅让”于舜。至西周,敬老开始形成制度,对老人减免赋役,赠粮供酒,每年举行“乡饮酒礼”,用以“正齿位,序人伦,敬老尊贤”。南极仙翁爱拄拐杖,老人用手杖亦含尊老意义,而且形成规矩。古代典籍《礼记》载:“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之”。“拄家”、“拄乡”、“拄国”、“拄朝”就分别成为50岁、60岁、70岁、80岁的代称了。连天子也不能高高在上,对老人必须上门请教。
    孔子曰:“大孝,德之本也”。曾子言,对父母要“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把老人思想、感情、娱乐、起居习惯全都想到了。秦朝时候,凡是殴打或虐待60岁以上长辈的不孝子孙,均要被流放,或处以极刑。汉代,每逢朝廷大典,均要组成慰问团,代表皇上分赴各地慰抚70岁以上的老人,并向他们发放粮、酒、肉、丝等物。同时豁免租税,给予无息贷款之优惠。明太祖朱元璋大概因为出身贫苦,不仅对年老媪翁抚恤有加,而且懂得老人见多识广,下令各府、州、县选择德高望重的老人数名,邀请他们协助朝廷整顿吏治,“凡见官有为民患者,可以上公堂直谏,三谏不悛”,老人可直接赴京都“上访”,直接报告朝廷。清代,也明确规定:“凡年七十岁以上者,免其丁夫杂差”。康熙、乾隆时期的“千叟宴”更成了尊老、敬老的历史佳话。足见我国尊老敬老这一社会道德风尚,源远流长。
    新中国成立后,尊老敬老的传统道德更得到发扬。1989年,九月初九被定为老年节,使老人有了个法定的节日。199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有了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尊重、关心与爱护。
    尊老敬老乃是全人类的本性。我们的近邻日本,把每年的9月15日定为日本“敬老日”。这一天,各地开展各种各样的群众性敬老活动。首相要向百岁老人发贺信和赠送银杯;地方官员也要向百岁老人赠送“敬老金”,发慰问信或登门拜访。各个家庭要向老人敬拜。联合国将10.1日定为“国际老人节”。第46届联合国大会更专门制定了《老龄人原则》,包括“老龄人应当拥有衣、食、住、行、医疗的照顾”,“有权参加对他们未来生活有影响问题的决策过程”,“拥有尊严、信仰及隐私的权利”,“拥有过着安全、体面生活,免遭剥削及体力和精神折磨的权利”等等。
    “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是一种超越时代和社会阶层而普遍受到肯定和赞美的公共道德。老人的今天也必将是中青年非得要走到的明天和后天。我们应该把尊老敬老这一道德准则更加发扬光大。   通信处:江苏省仪征化纤公司
沿河二村22-203室曹友琴
[转载请注明转自围城杂文网,www.zawen.net,但凡标明来源为“围城杂文”的,转载时请先向作者:曹友琴 支付版税或申请免费使用]
[已阅0次] [打 印]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文章评论 [共0条评论] 发表|查看评论
正在调用评论.....
  • 本分类最新文章
  • 正在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