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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与“强行摊派”

作者:茅家梁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1日
  有“诗人书记”称谓的李大伦,在湖南郴州市主政7年,伙同妻子受贿1325万元,家庭存款高达3200万元。李几年来共出过两本书,诗集《岁月如诗》和一本标价几百元的个人书法选,均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中国经济周刊》)
  据报道,该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是一个不学无术、善于投机钻营的人。他上任仅一年,就找到了一条发财门道,被新闻界称为“矿难新闻灭火队”。当一些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发生严重矿难事件后,樊甲生常常要求在第一时间对消息进行封锁,而后可获得矿山的干股或现金回报。因而,“宣传部”分解上级的“任务”,只顾条条块块及自己的利益,“强行摊派”,当然是“很平常”的现象了。而“党政机关”的逆来顺受,倒是罕见的,一般说来,他们会把忧愁与困难转嫁给比自己更弱的弱势群体,这毕竟就是保障自身权益的“现实能力”。强行摊派《岁月如诗》所制造的恐惧客体不仅仅是“党政机关”,同时也是“宣传部”全体同仁之自身。
  奋战在党的宣传战线上的同志,谁不鄙视这种心口不一谄上欺下的卑劣行径?
  在贪官无赖把持下的“宣传部”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翻手作云覆手雨,纷纷轻薄何须数。”昨天,这双眼睛还被他们嘲笑为“昏睡百年”,而今天,却又说这眼睛正跟雄狮一般,准备战斗充满了激情;今天还在赞美老祖母脸上的皱纹都是慈祥,而明天,她又有可能被丑化成一只没上过鞋油的旧皮靴;昨天,还站在岸边看健儿弄潮撇撇嘴说:“财产像是烟灰缸,装得越满越肮脏。”今天,他自个儿划着狗爬式,捞起了两条鳗鱼苗,便说:“财富之于德能,正如辎重之于军队。” 显然是群蹩脚的厨子,把本该十分精美的珍馐搅来搅去,搅成了一锅子猫食。
  《五代史》里说:后唐诸将各自论功,李嗣源独无。或问之,嗣源曰:“诸君好以口击贼,嗣源但以手击贼耳。”而现在,“好以口击贼”的也不多了,“强行派摊”之所以盛行不衰,就是这个“贼”尚缺乏狠狠教训它的人,以致甚嚣尘上。
  如果李大伦真似青天一鹤,他的“诗”真的出神入化,何需强行摊派?李大伦的书法“形如墨猪”。而他的长篇短什,无非无病呻吟自我陶醉,贡谀献媚而已。李大伦可能根本不必亲口指示强行摊派,自有狗腿子鞍前马后地张罗,那个“市委宣传部”倒确实也不是“强行摊派”的始作俑者。前有皇帝之索宫妃搜美女,令地方之上缴“促织”进贡侏儒;中有五十年代“右派”名额之“平均”;后才轮得到今日《岁月如诗》之雅“摊”。好多单位里尘封虫蛀的著作,哪一本不是在“硕博连读”“文武双全”的头头的明指暗示下“领受”的?好多部门的“学习班”“调研会”都是以推销此类长官的“职称著作”为主要目的而隆重举办的。懒于洗沐,蚤多不痒,大家基本上对“强行摊派”已经麻木不仁了。
  “强行摊派”,实质上就是封建色彩极浓的使用组织暴力的政治活动。如果这种强制性手段可以任意滥用而畅通无阻,就意味着在该地区根本无“法治”可言,“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经济一“唱戏”,即使民怨沸腾,也是“欣逢盛世”。
  说句公道话,书报之“强行摊派”,毕竟有“文化”含量,与其他的“拘留指标”“罚款创收”之类的强行摊派相比,委实算是有点文雅的。有些地方“强行摊派”的潜规则,事实上已经激化了 “官官”矛盾、“官民”矛盾,已经削弱了官员、民众对“长官”的信任。受侵犯的弱势群体一旦没有渠道可以正当表达,便会产生暴力行为和群体性抗争事件的发生,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
  在新时期,“强行摊派”这种“万斤重担众人挑”的特点是:当腐败分子、犯罪分子为逃避惩罚而提供的“消灾”之“好处”费,略微超过了“任务定额”,就轻而易举地突破执法人员或准“执法人员”的道德防线,必定会促使分孽,从而滋生出新的腐败。
  “强行摊派”,之所以成为有些部门“工作”的法宝,是因为长期以来仅仅被看成“简单粗暴”而已,仅仅是某一级官员“好心干了坏事”而已。不彻底清除它的思想基础,死灰仍会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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