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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人员缘何沦为领导的家奴?

作者:陈潭110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7年4月15日
  最近,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北高莺莺案又有新进展,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莺莺之父高天虎犯诬告陷害罪一案引起国人的高度关注。笔者不对此案进行深入的分析,只是对前几年原襄樊市主要领导调动驻襄樊的武警逼迫高莺莺家属强行将高莺莺的尸体活化,阻止襄樊报刊登载这个事件进行分析。在该案中,一个含苞待放的花季少女,突然间在她工作的宾馆“坠楼”身亡,当局政府不对此案深入调查处理,却使用各种卑劣的手段,包括动用大批警察、武警抢夺尸体,将高莺莺的两个叔叔、一个表哥关押起来,并威胁如不签字就不放人。笔者不敢想象,一个法制的人民政府难道使用这样的卑劣手段对付自己的人民?在大批警察和武警抢夺尸体的时候,大批警察和武警难道没有自己的思想,对领导的行为提出质疑而甘愿沦为领导的家奴?
其实,国家公职人员沦为领导的家奴在我国并不鲜见,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已经见惯了领导的司机不仅仅是领导一人的司机,他们还是领导家人的司机。我们已经见惯了领导的亲人得了病,领导的下属陪护通宵。我们已经见惯了领导以考察为名行旅游之实,花费纳税人的血汗钱,动用纳税人上缴的税收供养的公职人员。我们已经见惯了领导动不动一个条子就能安排自己的亲属当上国家公务员……原本,笔者以为个别领导随意动用国家公职人员为自己服务仅此而已,可高莺莺案之后,笔者发现一些领导肆意玩弄权利,竟然把国家公职人员当成自己的家奴,悍然将国家公职人员与人民对立起来,为的只是个人或者个别小集团的利益。
众所周知,国家公职人员意味着纳税人税款供养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全面的向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为了某个领导提供个人服务。国家公职人员更不可能为领导的亲属提供服务。前几个月,美国纽约州最高级财务官员动用国家公职人员案就给我们上了一课。据《新京报》12月24日报道,美国纽约州审计长艾伦·赫维西12月22日上午宣布辞职,并承认欺诈政府。因为在2005年至2006年间,他曾安排政府职员为他妻子充当私人司机。据悉,欺诈政府属于联邦重罪,可导致1年零4个月至4年的监禁。目前,这名纽约州最高级的财务官员已同意支付5000美元罚款,并保证不上诉。而这样一件在我国早已见怪不怪的案子在我们国内并不是什么重罪,放在国内最多给党内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而此案的教育意义却对我国来说意味深远,那就是一个民主的法制政府必须由人民主导公权,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为纳税人服务。
可把该案放在国内,笔者联想到高莺莺案中一些领导随意动用国家公职人员充当自己的家奴。笔者不得不问到,政府公职人员缘何沦为领导的家奴?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笔者又想到发生在山东齐河县33人伪造县委书记签名进入机关工作的案件。该案虽然和领导随意动用国家公职人员没有任何的联系,但是从该案中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利如此之大到了没有任何政府机构和人民群众敢监督的程度了。笔者认为,国家公职人员沦为领导的家奴与领导的权利过大以及缺少有效的监督有必然的联系。高案中,原襄樊领导们何以敢动用大批武警、警察而没有任何的阻拦?高案涨显的是,领导权力过大,又缺少有效的监督,最终损害的是大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公职人员只能任凭领导权利驱使,甘当领导的家奴。发生山东齐河县的案件同样也展现了领导的权利缺少有效监督以及监管制度缺失的情况下,领导有调动任何国家公职人员为其服务的危险。
要想杜绝国家公职人员沦为领导的家奴。笔者以为,必须限制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利,同时加强对领导权利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国家的监督体制,加强人民的监督权利,建立一个完全由人民决定官员政治命运的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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