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猎犬还猎犬的奴仆
看着有些官员在上级面前的表演,不由人不想起托尔斯泰描写的那些以为贵族狩猎为职业的奴仆。
丹尼洛,《战争与和平》中一家贵族的仆人,一个出色的猎手长和驯犬长。一般地说,有什么样的领导就带出什么的下级。丹尼洛就是这样,他驯出的猎犬,跟他一样,百分之百讨主人喜欢。托尔斯泰说,只要主人在门廊台阶上一出现,一只黑毛白花、肥臀、两只又黑又大的眼睛突出的母狗,一下子就会站起来,向后伸直了腰,像野兔似的伏下前腿,然后突然跳将起来,直冲主人的鼻子和耳朵舔去。而另一只长腿猎犬,在花园小径上看见主人,则拱起脊背,箭也似的向台阶冲去,翘起尾巴,直蹭主人的腿。
而丹尼洛本人,还有点像我们的贾桂。他为狩猎的事常常不得不到主人的书房里去,这种时候,我们的贾桂是不坐,站惯了;而丹尼洛呢,则是看见自己在周围都是家具和人类生活必需设备的地板上站着,竟感到自己像一匹马或一头熊,觉得很不合适。因此他常常就站在门口,极力把话说得轻些,动也不动,生怕碰坏了主人书房里的东西,而且尽快把话说完,好早点出去。
丹尼洛帮主人狩猎,第一次在我们面前出现时,年纪已经不轻了。托尔斯泰写道,他“满脸皱纹,头发花白,留着乌克兰式的茶壶盖发型,手中拿着短柄长鞭,带着只有猎人才有的独立自主和藐视一切的表情”。别看就这么一个头发花白,在主人书房里又非常贾桂的人,他在为主人“嘶咬”猎物的时候,一点也不亚于他那些驯练有素的猎犬。且看托尔斯泰给我们的描写:那只腿上的毛纠成团的老公狗已经离狼五步远了,眨眼功夫,它已经扑在狼身上,和它一起滚进它们身旁的沟里。主人看见几只狗和狼厮打成一团,狼在狗下面露出灰色的皮毛,后腿伸得直直的,抿着耳朵,受惊而急促地喘息着,那只老公狗箝住了它的喉咙。此时,主人已经抓住鞍桥准备下马刺那只狼了,这时狼突然从一群狗中间抬起头来,两只前腿搭着沟沿,后腿一登,跳出了水沟,夹紧尾巴,又摆脱了狗群,向前逃跑了。那只老公狗大概是摔伤或者是被咬伤,它竖起毛来,挺费经地从沟里爬出来。这时,另一支狗队又迎面拦住了狼,又把它包围起来了。这时候,一直守株待兔、以逸待劳的丹尼洛骑着马出现了。主人“只听见身体倒下去的声音,看见丹尼洛在一群狗中趴在狼背上,狠命在揪狼的耳朵。狼吓得抿着耳朵,竭力想站起来,但是狗紧紧围着它。丹尼洛欠起身来往上一纵,好象躺下休息似的,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狼身上,一面紧紧抓住它的耳朵。主人想过去刺它,但丹尼洛低声说:用不着,咱们捆住它的嘴。于是,他换了姿势,一只脚踩着狼的脖子,用一根棍子横插在狼嘴里,绑上,好象给它戴上皮嚼子,然后绑上它的腿,丹尼洛把狼来回滚了两滚”,看见老主人走来,丹尼洛连忙脱帽,脸上露出“孩子般温顺而愉快的微笑。”
丹尼洛生活在主人可以用猎犬换掉他的农奴时代,他又生活在猎犬当中,表现得不比猎犬还猎犬,那是非常危险的。这种生存的艰难,我们应该表示深深的同情。我们这些官员,现在生活在一切由上级说了算的时代,要他们保持高尚情操,甚至搞那么多的道德教育,都只能是一箱情愿。这点,我们也应该可怜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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