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糟蹋文字
我们的汉字,实在就是同我们的民族一起成长起来的。
世界上众多的拼音文字,只是表声,而我们的汉字却饱含极深的蕴意,精神的,文化的,哲学的。学习汉字,倘不深刻认识我们这个民族历史和民族性格,大概是不能真正体味某些汉字和汉语词汇意义的。
最早的汉文字源于记事图画,那是五千年前就诞生的“形意文字”。然而,那还不是真正的文字。直到三千多年前,我们的汉字才趋于成熟,这就是商代的甲骨文。当时,世界上的古文字除了中华民族的汉字之外,还有埃及的“圣书文字”,巴比伦的“楔形文字”,印第安人的“玛雅文字”。然而,后三种文字已经在公元前后先后湮灭,只有汉字繁衍至今,成为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一种文字,成为世界上现行文字中最古老的文字。
汉字对于维系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所起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正如周恩来总理生前曾经说过,汉字“在历史上有过不可磨灭的功绩”。
然而,令人不安的是,只要稍稍注意一下触目可见的汉字,就会发现有些人把我们的文字实在太不当回事儿了,有意无意地任意糟蹋汉字。据媒体报道,最近粗略作了一点调查,又经专家鉴定,在某日24份省、市级报纸和4份中央级报纸的1-8版上,每版就有5.8个错误,有一份中央大报当天的错误竟高达184个(2.5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至于电影、电视屏幕上的文字,错别字更是屡见不鲜,把人们眼球猛地刺激一下。这些编辑们以“文化人”自诩,总是满嘴“文化”,但他们自己却把亵渎文字视为无足轻重,实在可悲!
商品经济市场上,一头钻时钱眼里的人就更随心所欲去“运用”汉字了。
繁体回潮。现在有人模仿港台追求时髦,说话有港台腔就以为神气。港台用繁体汉字,有些商家的招牌、商品名称就东施效颦,跟着用起繁体字。还有的为了表示自己肚里有墨水,就以能写出几个繁体汉字为风雅。其实,从甲骨文到金文、大篆、小篆、隶书,本来就是一个从繁到简的过程,因此,汉字简化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它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尊重。联合国文件也是使用我国规范的简化字。新加坡则全面采用我国简化字,规定公开出版物及社会用字必须严格按规范用字,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而我们呢,在不该用繁体字的地方,却偏偏要用繁体字,这实在是一种倒退。
乱造新字。“酒”字写成三点水偏旁加一个“九”字,“菜”字写作草字头,下边一个“才”字。倘若不是在菜馆门前碰上此二字,恐怕就只能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别字谬出。在鱼市场,有出卖大扁鱼的,摊位前的商品标牌上却写上“大便鱼”,不令人恶心吗?
胡乱组词。商店开张,门前横标“庆祝妇女精品开业”,乍一看,惊以为出卖妇女精英;某商场出卖“人造革制品”,却简化为“人革制品”,不把人吓昏吗?
任随残缺。某商店的大玻璃门上,赫然写着“用尸请进”,简直看了让人毛骨悚然。细看才发现那是“户”字上的一点脱落所致,商家视而不见,硬是让“用尸请进”刺人眼球。
如此等等。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等等,必须“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它“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法规明文规定,对于违反语言文字法规定的,要“责令改正”,要“批评教育”,以至“予以警告”。有法不依,执法缺位,是造成当今用字用汇紊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不应该再让这种状况发展下去了。
净化文字,实在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脸面。笔者人微言轻,还是要大声呼吁:不要因为外语“吃香”,就轻率对待我们的汉字!热爱我们民族,就应该珍爱我们的文字!
世界上众多的拼音文字,只是表声,而我们的汉字却饱含极深的蕴意,精神的,文化的,哲学的。学习汉字,倘不深刻认识我们这个民族历史和民族性格,大概是不能真正体味某些汉字和汉语词汇意义的。
最早的汉文字源于记事图画,那是五千年前就诞生的“形意文字”。然而,那还不是真正的文字。直到三千多年前,我们的汉字才趋于成熟,这就是商代的甲骨文。当时,世界上的古文字除了中华民族的汉字之外,还有埃及的“圣书文字”,巴比伦的“楔形文字”,印第安人的“玛雅文字”。然而,后三种文字已经在公元前后先后湮灭,只有汉字繁衍至今,成为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一种文字,成为世界上现行文字中最古老的文字。
汉字对于维系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所起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正如周恩来总理生前曾经说过,汉字“在历史上有过不可磨灭的功绩”。
然而,令人不安的是,只要稍稍注意一下触目可见的汉字,就会发现有些人把我们的文字实在太不当回事儿了,有意无意地任意糟蹋汉字。据媒体报道,最近粗略作了一点调查,又经专家鉴定,在某日24份省、市级报纸和4份中央级报纸的1-8版上,每版就有5.8个错误,有一份中央大报当天的错误竟高达184个(2.5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至于电影、电视屏幕上的文字,错别字更是屡见不鲜,把人们眼球猛地刺激一下。这些编辑们以“文化人”自诩,总是满嘴“文化”,但他们自己却把亵渎文字视为无足轻重,实在可悲!
商品经济市场上,一头钻时钱眼里的人就更随心所欲去“运用”汉字了。
繁体回潮。现在有人模仿港台追求时髦,说话有港台腔就以为神气。港台用繁体汉字,有些商家的招牌、商品名称就东施效颦,跟着用起繁体字。还有的为了表示自己肚里有墨水,就以能写出几个繁体汉字为风雅。其实,从甲骨文到金文、大篆、小篆、隶书,本来就是一个从繁到简的过程,因此,汉字简化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它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尊重。联合国文件也是使用我国规范的简化字。新加坡则全面采用我国简化字,规定公开出版物及社会用字必须严格按规范用字,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而我们呢,在不该用繁体字的地方,却偏偏要用繁体字,这实在是一种倒退。
乱造新字。“酒”字写成三点水偏旁加一个“九”字,“菜”字写作草字头,下边一个“才”字。倘若不是在菜馆门前碰上此二字,恐怕就只能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别字谬出。在鱼市场,有出卖大扁鱼的,摊位前的商品标牌上却写上“大便鱼”,不令人恶心吗?
胡乱组词。商店开张,门前横标“庆祝妇女精品开业”,乍一看,惊以为出卖妇女精英;某商场出卖“人造革制品”,却简化为“人革制品”,不把人吓昏吗?
任随残缺。某商店的大玻璃门上,赫然写着“用尸请进”,简直看了让人毛骨悚然。细看才发现那是“户”字上的一点脱落所致,商家视而不见,硬是让“用尸请进”刺人眼球。
如此等等。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等等,必须“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它“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法规明文规定,对于违反语言文字法规定的,要“责令改正”,要“批评教育”,以至“予以警告”。有法不依,执法缺位,是造成当今用字用汇紊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不应该再让这种状况发展下去了。
净化文字,实在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脸面。笔者人微言轻,还是要大声呼吁:不要因为外语“吃香”,就轻率对待我们的汉字!热爱我们民族,就应该珍爱我们的文字!
[已阅0次] [打 印]
文章评论 [共0条评论] 发表|查看评论
正在调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