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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钞员打死顾客凸显制度缺失

作者:王馥铭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5日
  沈阳运钞员打死顾客事件自4月7日发生以来,一直受到媒体和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4月20日,人民网社会广角栏目又详细披露了案件发生的有关细节及调查情况。从报道情况来看,发生这起恶性事件其原因主要归咎于保安心理素质差、军事技术不过硬以及保安待遇低等诸多因素。但笔者觉得这些因素都不是主要的,主要原因就是银行运钞接送车停泊及专用通道没有一条钢性的警戒线。
  笔者在银行工作多年,当得知沈阳运钞员打死顾客的报道后,第一感觉,冥冥之似乎有一种感应——终于发生了!为什么?因为目前银行业运钞车款箱接送停泊等环节还存在着诸多早已暴露出来的制度盲区得不到重视。
  眼下银行业运钞车款箱装卸普遍是这样操作的:运钞车到银行网点门口后,停泊在固定的场所,然而保安警戒,再装卸款箱。这是在正常情况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变数很多:一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一些银行门口无论是早上还是晚上,几乎都被来往车辆占据,银行运钞车根本无法正常停泊,保安出面干涉,有些司机根本不听劝阻,我行我素。二是由于公民素质的良莠不齐,在保安警戒时,总有一部分行人,包括顾客,不听保安劝阻,强行闯入或驾车通过警戒区。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下,保安如果对车辆与行人的跨越警戒行为视而不见,很有可能带来银行资金的风险,当然,这样做银行的保卫制度也不允许;如果硬着对那些诸如沈阳那位因酗酒后要强行闯入警戒区的计程(即死者)来说,处理起来就麻烦多多了。保安叫行人避开,行人就不避开,保安奈何得了行人吗?所以报道中有些保安说有苦难言,想必就有这方面的意思。当然,绝大部分顾客是讲道理的,只要保安及时提醒,都会配合绕行避开。
  对于目前这种现状,银行也不是被动对待,如有些银行就在运钞车停泊处放一块警示牌,但效果不佳;有些银行在地上划红色的警示线,然而效果也不佳;有些银行在停泊处安装固定的石柱,用铁链锁起来,这个办法是管用,城建部门却不肯,说街道不许违章建筑。
  从以上情况分析来看,银行试图自身来解决这个问题是力不从心的,因此必须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作保障。
  关于银行营业网点运钞车款箱装卸可否设置专用通道,以及如何划定警戒线,笔者查阅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公安部发布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都没有找到相应的规定。但有这样的条文:运钞停靠及交接款过程要全程录像。这个条文实际上银行是不能完全做到的,比如笔者上述所说的运钞车停靠点被其他车辆占据怎么办?难道为了交接全程录像必须要等顾客车辆驶离后才进行吗?显然是不实现的,这样做有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
  因此,笔者呼吁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出台保护银行运钞车停泊、款箱装卸的钢性安全措施,比如在银行门口划定规范的运钞车停泊处、款箱交接区域及通道,并把划定区域作为款箱交接期间的警戒区;任何无关车辆不得停靠警戒区;任何行人在银行款箱交接时不得靠近或闯入警戒区,如果不听保安劝阻,行人强行闯入警戒区要作出明确的应对措施。同时,要把银行运钞车款箱交接通道的划定与建设纳入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项目之中,以便银行在网点装修时一并考虑。
  笔者认为,只要银行重视运钞安全工作,保安公司加强提高保安素质的力度,公安等部门有钢性的制度作保障,三管齐下,避免或杜绝运钞员打死顾客的血腥惨案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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