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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不合格干警”

作者:余一梦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7年5月19日
  日前,本地媒体刊登了一条新华社电讯,标题是《不合格干警将被"清场"》。这是我第若干次见到"不合格干警"这个有趣的称呼,不由得又犯了吊书袋的毛病:交警是交通警察的简称,巡警是巡逻警察的简称,武警是武装警察的简称,那么,"干警"该作何解释呢?

  查《新华字典》,"干"(gan)字有两种读音,一为平声,一为去声。“干警“应该不是指“吃干饭的警察”,因此前者很容易被排除。读去声时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事物的主体,重要的部分",如"树干"。第二种解释是"做,搞",如"你在干什么?"转义为"有才能的,善于办事的"。如"干才、干员"。第三种解释是"方言,意为坏,糟"。

  在“万恶的旧社会”,警察是为国民党反动派卖命的,都是坏东西,狗腿子。我从小读到的几乎所有小人书都是这样写的。因此,在15岁之前,我毫不怀疑警察都是坏人,他们的标准像是:歪戴帽子,一身黄皮,露着两颗大龅牙,一脸坏相。从这个意义上讲,“干警”中的“干”字,应该适用于第三种解释。

  1949年以后,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理所当然都是好人。这一点也可以从无数的电影、电视、小说、戏剧以及其他文艺作品中得到印证。在绝大多数报道中,干警都是作为正面形象出现的,如缉毒、救人、除凶等等。由此可见,干警是一个褒义词,干警一词中的“干”字,含义应该是"有才能,善于办事的"、“干练”、“精干”之意了。

  然而,不合格干警又是什么意思呢?不合格的精干警察?这是什么话!

  事实上,在早些时候,人们就知道警察并不都是好人,因而不能一概称为干警。这些年来,这个印象可能更加明确了。因此,不合格干警这样的说法会让人们感觉滑稽。我想,老百姓可能更喜欢“民警”这个词。民警是“人民警察”的简称,这应该没有疑义。但是,民警这个词很少被人用到。至少,公安部门似乎不大喜欢使用这个词。我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们认为自己是管“人民”的,不能混同于一般"人民",而应该高于人民,因而耻于被人称作民警。而一些记者同志没长脑子,信笔乱写,习以为常,用"干警"代替了"警察"或“民警”,于是就出现了"不合格干警"这样的奇妙组合。除了文头提到的那条新闻,我最近读到的另一条类似的新闻出现在某大报的头版头条,标题是《23名不合格干警被清出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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