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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乱纪者自然就胆大起来

作者:曹友琴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4日
  法规是冰冷的,认规不认人。古来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尽管真正做到的不多,但理念上就是这样的。今天,当然更没人敢说不怕法规,都会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行动上不怕法规的,却是屡见不鲜,而且不怕得无所畏惧。谓予不信,且听笔者道来。
  今年国家审计署审计了国家49个部委部门,发现那些国家最高管理机构不是“套取财政资金”,就是“挪用财政资金”,不是“转移资金”,就是让“国有资产流失”,不是“违规收费”,就是“超标准建设办公楼”,其违法违规,没有哪个部门例外(9.27日《南方周末》)。连那个似乎很神圣的“发改委”,也收了1230万元的“赞助费”(9.21日《中国青年报》)。它们何曾在乎法规?
  “国家重点工程”用地,40%是违规的。这种违规用地“牵涉各级政府部门,甚至中央各部委”(9.24日《中国经营报》)。它们又何曾害怕受到惩处?
  国家环保总局最近对11个省区126个工业园检查,“近9成工业园环境违法”(8.3日《北方晨报》)。它们更是胆大得很呢!
  中央国家部委如此,下边就更把法纪、法规不当回事儿了。河北省肃宁县国土资源局给领导班子每人建“一套400平米别墅”,给职工建住宅楼。这个县的官员们建豪华别墅已经“蔚然成风”,“几乎每个科局都是这样的”(9.18日《南方都市报》)。它们何曾把法纪、法规放在眼里?
  为什么它们敢于无视法纪、法规而无所畏惧地违法、违规呢?不外是这样几个因素:一是权大于法,权力置于法之上,他们当然就不会在乎法规;二是“一把手”权力更是凌驾于法纪、法规和机构之上,“人治”色彩很浓;三是监督、监察机制缺失。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腐败案,有人一直告了他八年,庞家钰却是边腐边升,最后在中央的直接过问下,才掀翻了他。抗日战争也就八年,而八年才告倒一个腐败分子,不能不让人反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四是舆论监督无能。媒体只是跟着打死老虎,难道媒体的从业人员都已经患上耳目失聪、嗅觉失灵的毛病了吗;五是处理敢于违法、乱纪者不力。罚款罚到私营老板,或许他们会在乎。罚国家机关、罚国有企业,这罚款其实就是国家罚国家的钱,他们当然不怕。对“公仆”处罚,除了大笔贪污受贿,一般是不会动他们头上乌纱的,尽管他们最看重头上的乌纱。违法乱纪者自然就胆大起来。
  诸多国家机关官员的带头违法、违规,不仅使我们的事业受到巨大损害,更将因为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坏民风,国家稳定将受到威胁。实在不能等闲视之了。
  邓小平十分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问题,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解决违法、违规问题,不能仅仅靠监督、检察机构去抓两个贪官。只有让民众对官员的执政过程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说权,对官员有更多的选择权、监督权、任免权,使得广大官员都很在乎民众,那么,违法、违规的这一常见的社会现象,才有希望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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