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新解”不过是允许说错话的产物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才在与该省政协委员座谈时说“要允许领导同志说错话”,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就积极响应了。在2007年昆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动员会上,仇和说:“腐败我看有三种:第一种是贪污,第二种是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第三种是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四平八稳,按年龄大小、皱纹多少、胡子长短排队等提拔,失去机遇,影响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后两种比第一种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这就是近来网上好评如潮的所谓腐败“新解”。
早在宿迁市委书记任上,仇和就以工作的巨大执行力见长。这次履新昆明市委书记,到某县视察工作,吃饭时说,每盘菜都摆一双公筷,吃不完的好打包带走。该县政府马上就发文,落实仇书记的指示,要求全县餐馆每菜必备一双公筷。下面对仇书记吃饭时随便说的一句话都如此雷厉风行地执行。他在会上作的指示就更可想而知了。
但对这个腐败“新解”的指示,如果执行力越大,笔者就越有点杞人忧天。“腐败”一词,应该有它严格的政治内涵。上世纪80年代初中期,是腐败也不准说“腐败”,只准说是“不正之风”。现在仇书记把“决策失误”、“失去机遇”、“四平八稳”等列入“腐败”,对早年的腐败入不了“腐败”是不是矫枉过正了?腐败是一个专门的政治名词,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根据这个内涵,“决策失误”、“不干事”或“四平八稳”能进入“腐败”么?我以为不能。真正的“决策失误”是个能力问题,水平问题,以前为它开脱时还说是交学费;至于“不干事”、“四平八稳”,原因就更复杂了,有工作作风问题,也有人事制度上的问题。上述两项都是很严重的问题,是影响一个地区是否快速发展的大事,它造成的损失的确也不小,但它们都不是腐败,与腐败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如果硬要把它们视为腐败,你能按腐败处理他们吗?
如果昆明市的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个指示,我担心他们的工作重心会转移,至少要行成多中心,反而减弱对腐败精准的打击力度。反腐败工作的重心是反对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如果把“决策失误”、“四平八稳”也作为腐败打击,甚至更甚的腐败打击,就有点象军事打击上打了人家的假目标,真正该打击的目标倒有可能躲过去了。
邮编:409000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政协,电话:023-79236872
早在宿迁市委书记任上,仇和就以工作的巨大执行力见长。这次履新昆明市委书记,到某县视察工作,吃饭时说,每盘菜都摆一双公筷,吃不完的好打包带走。该县政府马上就发文,落实仇书记的指示,要求全县餐馆每菜必备一双公筷。下面对仇书记吃饭时随便说的一句话都如此雷厉风行地执行。他在会上作的指示就更可想而知了。
但对这个腐败“新解”的指示,如果执行力越大,笔者就越有点杞人忧天。“腐败”一词,应该有它严格的政治内涵。上世纪80年代初中期,是腐败也不准说“腐败”,只准说是“不正之风”。现在仇书记把“决策失误”、“失去机遇”、“四平八稳”等列入“腐败”,对早年的腐败入不了“腐败”是不是矫枉过正了?腐败是一个专门的政治名词,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根据这个内涵,“决策失误”、“不干事”或“四平八稳”能进入“腐败”么?我以为不能。真正的“决策失误”是个能力问题,水平问题,以前为它开脱时还说是交学费;至于“不干事”、“四平八稳”,原因就更复杂了,有工作作风问题,也有人事制度上的问题。上述两项都是很严重的问题,是影响一个地区是否快速发展的大事,它造成的损失的确也不小,但它们都不是腐败,与腐败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如果硬要把它们视为腐败,你能按腐败处理他们吗?
如果昆明市的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个指示,我担心他们的工作重心会转移,至少要行成多中心,反而减弱对腐败精准的打击力度。反腐败工作的重心是反对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如果把“决策失误”、“四平八稳”也作为腐败打击,甚至更甚的腐败打击,就有点象军事打击上打了人家的假目标,真正该打击的目标倒有可能躲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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