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个人主义的不同
当我们提及到西方的个人主义,尤其是美国人对个人主义的崇拜时,总有一种困惑或反感产生。说实话,个人主义在中国是对社会构成破坏的。因此,传统上我们会以提倡集体主义来加以抵制!
那么欧美国家为什么会大力提倡个人主义呢?他们是欲破坏道德和社会有序吗?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欧美人的个人主义成份中还包括社区主义在内,即包括个体对社会的公益关怀。这是一种双向关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他们提倡个体自由最大化,同时也提倡个体对集体公众事业的责任和义务感。比如他们会自发性兴起募捐,会宁愿家里乱一点,也不乱扔东西到外面污染环境,当然也不会为了一介私利去破坏公共秩序,就连商店里承诺的无理由退货,都能抱以诚心相待。用句大白话说,就是社会尽最大努力让个体得到自由,而个体呢也要尽最大努力来维护好这个公益性生存环境。这是一种良性无动,也即是我们所说的和谐社会。
美国人包括西方人为什么能实现这种良性互动呢?仅仅是依靠美好的愿望吗?或者说他们天生就有很高的觉悟?其实在幕后真正操作这种互动的根本要素,是社会赋于人的公平公义原则。正是这种“游戏”规则,使人们从社会中获得理性、感受关爱和领悟坦然,从而也使自己的行为纳入合理范围。
比如美国人在人情关系上是很讲究情感公众化的。这使得他们公私分明,在国内,我们是凭着有私人关系好办事,而在美国,有私人关系反而不能办事,他们大都会采取回避制度,许多在那里生活和工作过的人,都碰到过样的“钉子”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美国人“不讲”人情!
但是这种“不讲”人情,却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原则,其结果依旧是社会公众人得益。而我们热衷的情感私人化,却在起着破坏社会原则的作用,并损害着公众自身利益。可见美国人的个人主义不但不破坏公众利益,反而促进了个人与社会的潜质发挥。
而中国的个人主义,它是出于单向的,自敛的,以攫取个体利益为目的的一种私利行为,它不以公众利益为制约!相反,在违背公众利益为契机的情况下能得到利益的活,反而会选择破坏公众利益为代价,因此它的破坏力是巨大的!
那么中国人是否天生就“缺德”呢?非也,数千年封建历史的积淀,在我们的文化中向来缺少的就是公平公义原则,要老百姓放弃自利去维护社会公益事业,而社会却不顾及百姓的合法权利,甚至剥夺某些正当权益,使人长期生活在不合理、不公平的环境机制下,他们的觉悟能提高么?
当人们觉得自己的利益只能靠自己去获得,并作为唯一出路时,于是一旦发现有机可趁,能够发挥出个人“自由”时,就会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来,这就是中国个人主义私利的来源。
当社会还处在无法提供给公众以公平公义原则时,或者说这种供给处于某种历史原因还不完善时,中国人若提倡个人主义,那当然是有害无益的!
显然,美国及其西方人提出的个人主义,与我们所认同的个人主义有着“质”的不同。问题不在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别如何,而要在于去消除这些差别的来源!
那么欧美国家为什么会大力提倡个人主义呢?他们是欲破坏道德和社会有序吗?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欧美人的个人主义成份中还包括社区主义在内,即包括个体对社会的公益关怀。这是一种双向关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他们提倡个体自由最大化,同时也提倡个体对集体公众事业的责任和义务感。比如他们会自发性兴起募捐,会宁愿家里乱一点,也不乱扔东西到外面污染环境,当然也不会为了一介私利去破坏公共秩序,就连商店里承诺的无理由退货,都能抱以诚心相待。用句大白话说,就是社会尽最大努力让个体得到自由,而个体呢也要尽最大努力来维护好这个公益性生存环境。这是一种良性无动,也即是我们所说的和谐社会。
美国人包括西方人为什么能实现这种良性互动呢?仅仅是依靠美好的愿望吗?或者说他们天生就有很高的觉悟?其实在幕后真正操作这种互动的根本要素,是社会赋于人的公平公义原则。正是这种“游戏”规则,使人们从社会中获得理性、感受关爱和领悟坦然,从而也使自己的行为纳入合理范围。
比如美国人在人情关系上是很讲究情感公众化的。这使得他们公私分明,在国内,我们是凭着有私人关系好办事,而在美国,有私人关系反而不能办事,他们大都会采取回避制度,许多在那里生活和工作过的人,都碰到过样的“钉子”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美国人“不讲”人情!
但是这种“不讲”人情,却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原则,其结果依旧是社会公众人得益。而我们热衷的情感私人化,却在起着破坏社会原则的作用,并损害着公众自身利益。可见美国人的个人主义不但不破坏公众利益,反而促进了个人与社会的潜质发挥。
而中国的个人主义,它是出于单向的,自敛的,以攫取个体利益为目的的一种私利行为,它不以公众利益为制约!相反,在违背公众利益为契机的情况下能得到利益的活,反而会选择破坏公众利益为代价,因此它的破坏力是巨大的!
那么中国人是否天生就“缺德”呢?非也,数千年封建历史的积淀,在我们的文化中向来缺少的就是公平公义原则,要老百姓放弃自利去维护社会公益事业,而社会却不顾及百姓的合法权利,甚至剥夺某些正当权益,使人长期生活在不合理、不公平的环境机制下,他们的觉悟能提高么?
当人们觉得自己的利益只能靠自己去获得,并作为唯一出路时,于是一旦发现有机可趁,能够发挥出个人“自由”时,就会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来,这就是中国个人主义私利的来源。
当社会还处在无法提供给公众以公平公义原则时,或者说这种供给处于某种历史原因还不完善时,中国人若提倡个人主义,那当然是有害无益的!
显然,美国及其西方人提出的个人主义,与我们所认同的个人主义有着“质”的不同。问题不在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别如何,而要在于去消除这些差别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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