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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的联想

作者:李贵华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8年3月31日
   众所周知,“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是清末轰动朝野、家喻户晓的四大奇案之一。毕秀姑(即“小白菜”)丈夫葛品连本系患病而死,却被余杭县令刘锡彤诬为与杨乃武(刘、杨二人结有怨隙,刘一直侍机报复)通奸谋杀,判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
   此案在县、府、按察、督抚等七审七决中,无不是施用酷刑,屈打成招、草菅人命。杨乃武家人多次喊冤申辩,然而各级官吏都是上下包庇、官官相护,其间亦不乏行贿受贿、贪赃枉法者。譬如,礼部侍郎胡瑞澜任钦差到浙江勘查此案时,浙江巡抚杨昌就威逼利诱,说此案已经反复审问多次,无偏无枉,不宜轻易改动。同时,又推荐宁波知府边葆城、嘉兴知府罗子森会同审理。这个边葆城是杨昌浚的湖南老乡,又是刘锡彤的姻亲。在复审时,边葆城日夜熬审,并且动以酷刑。最后一堂审问,把杨乃武的双腿夹折,对小白菜则十指拶脱,还用铜丝穿其乳头,惨不忍睹。这样严刑拷打下的钦差审结,仍然维持原判。后来,杨乃武姐杨菊贞两次进京告御状,大学士翁同龢向两宫太后面陈案情,引起了慈禧太后的注意。慈禧在通过刑部叫浙江巡抚杨昌浚亲自审问的同时,还派御史王昕到浙江私访案情。其后,是这位“老福爷”一道“着刑部彻底根究”的谕旨,使杨乃武、小白菜二人最终得以平反昭雪。与该冤案有关的礼部侍郎胡瑞澜、浙江巡抚杨昌浚、杭州知府陈鲁、宁波知府边葆城、嘉兴知府罗子森、余杭县令刘锡彤等100多名官员被革去顶戴花翎,永不续用,刘锡彤等一干直接责任人还被发配充军。清王朝自不是人民政府,但仍有其治国之法度纲常。据说,“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处于满清朝廷内部派系斗争激烈这一历史背景,而冤案的平反,则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湘系军阀的气势。不过,这里倒是给了我们一种启示:即使在封建社会里,冤假错案恐怕也不会为朝廷所容忍;对于在冤假错案中贪赃、枉法、渎职的官吏,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理。
   由“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不禁联想到时下一些“案情”来。譬如,“佘祥林案”、“郝金安案”冤狱的平反,佘祥林、郝金安所的赔偿皆由国家埋单,冤案的炮制者几乎毫发未损。重庆“彭水诗案”的纠错,其始作俑者由县委书记“平调”到市里某局(省级)任副局长,当地组织部门对这一人事安排非但未与“诗案”挂上钩,反而声称“纯属正常工作调动”。山东高唐县的孙兰雨、辽宁西丰县的张志国被摘掉乌纱帽,并不是由于他们制造了所谓“侮辱诽谤县委书记”的现代“文字狱”。高唐县董伟等人因网上发帖议政,涉嫌“侮辱诽谤县委书记”入狱22天,事后获得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但未被人侮辱诽谤的孙书记却没有为此而掏腰包。张志国的“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张书记似乎没有因此而被行政问责或司法问责。那个“按常理断案”、让“见义勇为”蒙羞的南京法官,恐怕至今也没有受到教育也没有自我反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封建社会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的制造者,毕竟还受到了“永不续用”等相对严厉的处分,而与之相类似的现代社会的“案情”,竟会是如此结果,委实是匪夷所思、难以想像。
   请别对这种现象不以为然。说白了,它是社会正义发生倾斜、道德良知出现滑坡的结果,是管理缺位、法度偏差的表现。如果这种非正常现象不消除,必将影响甚至制约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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