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件往事说起
上海刚刚解放时,不法商人囤积粮食,肆意抬高粮价,使急待稳定的社会秩序雪上加霜。以陈毅为市长的新生人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在从解放区调集大量粮食急速援沪的同时着力打击奸商,及时稳定了粮价,稳定了社会治安,营造了新上海解放后人民群众喜气洋洋欢庆胜利的良好社会氛围。这60年前的往事,今天想来仍然是那样记忆犹新,那样发人深省!
所以发此感慨,是因为近来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我国以猪肉、蔬菜、粮油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售价轮番上涨,给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了较大困难,政府虽给低保户发放了经济补贴,但物价上涨毕竟在经济上和心理上给人们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人们难免猜测,新一轮通货膨胀是否就要到来?回想当年在战火硝烟尚未散尽之际,潜伏敌人伺机活动,社会百废待兴,但政府应对措施是那样得力,收效是那样立竿见影,而今在和平环境下,经济繁荣,国泰民安,但面对物价问题却耗力而效微!
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价格由市场供销形势自发调解,物价上涨自然意味着通货膨胀。然而,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因此,温家宝总理针对当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大任务。”“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我想,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困难总是可以克服的。据新华社长沙讯,“从3月起,湖南省开始实行民生商品价格上涨零利润制度,遏制商品涨价冲动。企业若要上调商品价格,不仅要申报备案,而且上涨的部分必须是严格依据原材料的涨幅进行调整。”《北京晚报》2008年3月28日报道,“从3月下旬开始,湖南省已派出4个检查组,重点检查2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发现许多企业所提价格远远超出了成本增加额。”“湖南省物价检查所综合法规科长唐柏林介绍,物价部门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是为了保证消费者能够买到价格合理的商品。企业要调价,除了必须申报备案,提价金额不能高于成本增加额。否则超出金额将被没收,还将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款。”湖南省带了个好头,但愿说到做到,切实坚持下去。
遗憾的是,如此认真对待物价问题者,大概“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吧?比如,近日媒体多次披露,不少加油站油价上涨,其实据报道,当地柴油储备不至于发生油荒,那何以致此呢?难道真是趁着美国油价节节攀升,也趁着“西风”,想发点“洋财”吗?对此,媒体虽几经报道,何以无人过问呢?还有,我的一个亲身体验,有时嘴馋,早餐时想喝碗豆腐脑,年初一元一碗,前几天却涨到了一元五角一碗!我当场惊叹:“没有少涨啊,百分之五十!”店主说:“黄豆涨得多啊。”事后我进行了调查,一家粮店说,年初每斤黄豆两元五角,如今三元五角。另一家说,年初每斤三元,如今四元。前者上涨40%,后者是33%,均未到50%,可见,如按湖南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零利润制度检查,无疑是违法的。类似事例,甚至更突出的事例,举不胜举,但可惜事情不是发生在湖南!我想,如果各省市都照湖南的办法做,岂非幸事?
当年陈毅老总处理上海奸商囤积粮食、哄抬粮价问题,之所以立竿见影,是因为包括各级干部和各商业网点职工在内的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在打老蒋的激情奔放的大环境下,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因此政令畅通的结果。而今,在不少人的心里,利益欲代替了激情,代替了理想,冲淡甚至丧失了职业道德,以致一些人无视党纪国法,借市场经济的“自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自由”,靠什么来制约呢?除了“制度”、“监督”,还有什么?想起解放初稳定物价的历史事实,难道没有值得借鉴之处吗? 2008,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