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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投反对票是一大进步

作者:迅风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8年4月9日
  全国“两会”落幕已有些时日了,但其许多“内幕新闻”恐怕还鲜为人知。4月8日,人民网又抖出一条尚未引起国人们更多更足够关注的焦点新闻:在全国人代会上,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竟然有6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投了反对票!按实际到会代表计算,反对票将近占了四分之一。
  先且不论反对票投得对与不对,作为一个公民,鄙人首先向敢对特权强权说不、敢于行使职权的人民代表致以崇高敬意!
  人民代表敢投反对票了,应是我国政治民主的进步,是时代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进步!
按理说,人民代表在选举和表决的事项中投什么票,或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则是法律赋予人民代表的职权。投赞成票并不比投反对票就好,投反对票也许比投赞成票更光彩,投弃权票也许另有价值。其关键在于人民代表的良心!而人民代表的良心,在于是否真正体现了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
  然而,由于数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我国民主政治的进程还相当缓慢。特别是在毛时代,什么“上纲上线”,无情打击,在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面前,在涉及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谁敢说真话讲实情?谁敢坦露个人真实思想?谁敢表达个人意志?时至今日,随着世界民主潮流,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有所推进,人民大众有了一些民主自由权利,但与人民期望的民主政治还相差甚远。尤其是回首那些无限上纲、无情打击的政治恐怖案件,如张志新案、刘少奇案、彭德怀案等一大批冤假错案,什么投反对票等于反革命之类的政治恶梦,岂不让国人们还心有余悸?!因此而言,那些敢对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投下反对票的人民代表,怀有一种何等的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智慧与勇气,是不是我国民主政治觉醒的先驱者?!可否称得上高举民主宪政大旗的“民族的脊梁”?!
  再看一看对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人民代表投下反对票是否有理。有代表说,近些年来,法院内部监督严重失控,一些院长、法官既卖法、卖刑还卖官,法院系统是腐败的重灾区。更惊心动人的事实是,全国31个高级法院,竟然已有10个院长被判刑了,还有众多中院、基层院的院长、法官违法犯罪。处于国家首都的北京,东城区、西城区之类的法院,竟是一些黑心法官黑了几十年。一个被称为“在首都政法系统浸淫三十余载”的院长郭生贵,不仅拥有十多处房产,家里和办公室竟有上千万元现金与存折。更荒唐无耻的是,他担心律师在案结后不兑现承诺,竟然与律师签订一个“受贿合同”,堪称创下世界吉尼斯纪录的“史上最牛黑心院长”的恶名。在两会期间,面对人民代表的质疑,最高法院的肖大法官却说:这是个别法院的个别现象!谎言掩饰不了客观的事实,官话蒙骗不了人民的眼睛!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准确投出神圣的一票,真正维护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这可能是民主社会的公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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