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您当前的位置:围城杂文文化走笔 → 文章显示

漫话我参加过的示威游行

作者:朱蓬蓬 来源:围城杂文 发布时间:2008年5月5日
  我这一生,参加过无数次示威游行。例如,印象最深刻的是1948年,由上海地下党和上海学联组织的罢课,大家游行到徐家汇,参加在交大召开的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营火晚会,焚烧了模拟的蒋介石肖像,一个又一个学生代表登台发言,气氛异常热烈紧张,国民党当局出动大批警宪抓人,但在上海有轨电车工人和公共汽车工人的支持下,工人弟兄一直开车到半夜,从交大把我们分别送回了家。
  除了解放前参加过的示威游行,解放后更在北京、武汉、上海、南京、重庆、广州等城市,参加过许多次的游行示威,如庆祝解放、抗美援朝、三、五反运动、拥护三面红旗、敲锣打鼓庆祝社会主义合作化高潮。。。。。。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和粉碎四人帮的无数游行示威抗议。。。。。。
  以上这些游行示威抗议活动,总是一些单位和组织负责发动起来的,似乎也没有听说过要什么人批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听说游行示威要经过治安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是违法的,于是,这类活动就很少有了,也很少听说了。
  不过,中国人的确比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人都聪明,正式的游行示威要批准,麻烦,如果不批准,心中不高兴。干脆,变通一下,散步。
  于是,我们在最近听说了在上海和厦门有了“散步”式的游行示威。大概这是一种新发明。他不需要经过批准,你公安部门也不能说他违法。不过,可以设想,这种“散步”式的游行示威,还需要媒体的配合,才能扩大影响。否则,起的作用不会很大。
  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示威抗议,本来是宪法规定的人民的权利。和世界上任何国家一样,如果这些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示威抗议,符合统治当局的利益,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和当局的利益有冲突,甚至是对抗性的矛盾,则必然不被允许。怎么办呢?梁文道先生在5月1日的《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介绍香港和西方国家是如何对付这类不符合当局利益的游行示威的。这些经验老到的手法,值得借鉴参考。但是在下以为,集会游行,示威抗议,总要花费许多人力物力,如果媒体能给予充分的言论自由的话,通过媒体表达不同的观点和意见,让掌握权力的人知晓,是最简便最节约的好办法。
  当然,所有的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示威抗议,都是为了表达自己的主张和利益所在,更重要的是,当党、国家和政府向世界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和意见后,我们就应该把爱国主义精神化为力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鄙人到首尔,非常羡慕韩国人都用自己国家生产的小轿车,鄙人到东京,非常佩服日本人勤恳敬业的精神,鄙人到新加坡,非常看好新加坡人的纪律和细致习性,鄙人到胡志明市,非常欣赏越南人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
  亚洲人有亚洲人的优点,比起欧美人来,法国人的奢侈浪漫,日尔曼人的固执己见,美国人自以为是,都不值得亚洲人效仿。
  漫话我参加过的示威游行,联想到胡锦涛主席对日本的国事访问,在下衷心希望亚洲人民也能像欧洲共同体一样,逐步走向贸易自由化,逐步形成政治一体化,最终达到世界和谐化,这称之为后来者也可居上也。2008-5-6
[转载请注明转自围城杂文网,www.zawen.net,但凡标明来源为“围城杂文”的,转载时请先向作者:朱蓬蓬 支付版税或申请免费使用]
[本站编辑在 2008-05-05 20:53:23 修改过此文]
[已阅0次] [打 印]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文章评论 [共0条评论] 发表|查看评论
正在调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