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言“无私奉献”
作者:客家少年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5日
无私奉献,是我们对那些忘我工作的人的一种赞扬,也是一种精神和价值的肯定。
一般而言,“奉献”指满怀感情的为他人服务,做出贡献,是不计回报的无偿服务,总体上说,奉献主要说的是一种态度和精神,是一种高尚的境界。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这是一种超出自身职责以外的一种付出和作为,而不是仅仅履行职责。
我们这个时代,需要千千万万的奉献者,奉献也必须成为我们的一种共同的价值追求,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进步,就离不开千万默默奉献的建设者。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往往把“无私奉献”滥用,把奉献的价值标准等同于正常的岗位职责履行,把应尽的责任(职责)与更高意义上的奉献混为一谈,让“奉献”成为一个“粗放式”的评价标准。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评选劳模范时,往往叙述的是其“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岗位,没有出过任何差错”等。
其实,我们在许多时候则把职责与责任的履行的标准降低了,把原本是份内的事情的做好看成是一个拔高的标准。作为一个人,其岗位职责的履行原本就有许多要求,完全履行并不意味着如何高尚而是一种必需的素质,一个人连份内的事情都做不好,不仅不应该表扬,而且应该视为不称职。一个领导干部,经常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是其职责份内的事,干好了是必须做的事,不值提大惊小怪;一个公交汽车司机,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岗位也是其职责所在;一个清洁工数十年如一日“风雨无阻”地在清扫马路、一个交警数十年如一日在岗亭指挥交通等等,这些其实都是工作职责要求,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干好份内的事是我们超码的职责。如果把份内的事都看成是一种高尚,就只能说明我们对职责的要求太低或者是职责履行的质量太差。如果用这种观点去看一个人,那么,天下有无数的农民都可以评为劳动模范,因为他没有选择,为了生存他只好天天勤奋的工作,但却不能把这种必须的劳动看作是“无私奉献”。
现实在我们树立的一引起典型,应该说大部分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有些就是有“完成指标”之嫌,应该说是矮个子里挑高个子而已,有些勉强,所以影响力不大,有时还会成为一种负面的东西。有些对人的评价可以用优秀作为标准,但却不能用“无私奉献”去评价,许多职业上工作的人,难道都没有领取过报酬吗?
无私奉献的可贵,在于他不只是份内的事做得好,而是因为其在超出份内的事做得比别人好,比别人多。如我们歌颂了几十年的雷锋、焦裕禄、王进喜都在在履行好份内职责之后作出了许多常人没有做好的贡献,而且这些事与其职责和工作报酬没有关系,不存在功利关系。 如果仅仅是做好了份内的事情,或者比别人做得好一点就可以称之为奉献或是无私奉献,那么这种道德评价就太廉价了。一个公务员忠实地履行职责为百姓服务,一个国企业的管理者把企业效益抓好、一个教师认真做好传道授业解惑、一个警察保一方平安、窗口行业的人员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都是份内必须做好的事,与奉献和无私奉献没有太大的关联,只有你职与不称职之分,只是我们的评价标准是否完善的问题。
现实中,我们对恪守职责的要求和目标不是十分明确,能积极努力完成份内的工作往往就变成了优秀的职员,这是我们对责任的要求太低、标准太低,考核的方式不到位造成的。因此,也就造成了我们一引起人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履行不够,那么就显得一些履行好职责的人优秀,从而成为“奉献”的典型。
“责任高于天”,是我们必须树立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每个人都认真发行好、高质量地完成好份内的事,我们才有可能去做更多不含功利的“份外的事”,去塑造我们应有的社会公德,社会的奉献精神才能成为我们追求的更高境界。
因此,我们应该多提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恪守好职业操守,树立责任的意识,让责任成为每个公民的天职和价值追求,慎言“无私奉献”。
一般而言,“奉献”指满怀感情的为他人服务,做出贡献,是不计回报的无偿服务,总体上说,奉献主要说的是一种态度和精神,是一种高尚的境界。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这是一种超出自身职责以外的一种付出和作为,而不是仅仅履行职责。
我们这个时代,需要千千万万的奉献者,奉献也必须成为我们的一种共同的价值追求,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进步,就离不开千万默默奉献的建设者。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往往把“无私奉献”滥用,把奉献的价值标准等同于正常的岗位职责履行,把应尽的责任(职责)与更高意义上的奉献混为一谈,让“奉献”成为一个“粗放式”的评价标准。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评选劳模范时,往往叙述的是其“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岗位,没有出过任何差错”等。
其实,我们在许多时候则把职责与责任的履行的标准降低了,把原本是份内的事情的做好看成是一个拔高的标准。作为一个人,其岗位职责的履行原本就有许多要求,完全履行并不意味着如何高尚而是一种必需的素质,一个人连份内的事情都做不好,不仅不应该表扬,而且应该视为不称职。一个领导干部,经常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是其职责份内的事,干好了是必须做的事,不值提大惊小怪;一个公交汽车司机,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岗位也是其职责所在;一个清洁工数十年如一日“风雨无阻”地在清扫马路、一个交警数十年如一日在岗亭指挥交通等等,这些其实都是工作职责要求,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干好份内的事是我们超码的职责。如果把份内的事都看成是一种高尚,就只能说明我们对职责的要求太低或者是职责履行的质量太差。如果用这种观点去看一个人,那么,天下有无数的农民都可以评为劳动模范,因为他没有选择,为了生存他只好天天勤奋的工作,但却不能把这种必须的劳动看作是“无私奉献”。
现实在我们树立的一引起典型,应该说大部分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有些就是有“完成指标”之嫌,应该说是矮个子里挑高个子而已,有些勉强,所以影响力不大,有时还会成为一种负面的东西。有些对人的评价可以用优秀作为标准,但却不能用“无私奉献”去评价,许多职业上工作的人,难道都没有领取过报酬吗?
无私奉献的可贵,在于他不只是份内的事做得好,而是因为其在超出份内的事做得比别人好,比别人多。如我们歌颂了几十年的雷锋、焦裕禄、王进喜都在在履行好份内职责之后作出了许多常人没有做好的贡献,而且这些事与其职责和工作报酬没有关系,不存在功利关系。 如果仅仅是做好了份内的事情,或者比别人做得好一点就可以称之为奉献或是无私奉献,那么这种道德评价就太廉价了。一个公务员忠实地履行职责为百姓服务,一个国企业的管理者把企业效益抓好、一个教师认真做好传道授业解惑、一个警察保一方平安、窗口行业的人员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都是份内必须做好的事,与奉献和无私奉献没有太大的关联,只有你职与不称职之分,只是我们的评价标准是否完善的问题。
现实中,我们对恪守职责的要求和目标不是十分明确,能积极努力完成份内的工作往往就变成了优秀的职员,这是我们对责任的要求太低、标准太低,考核的方式不到位造成的。因此,也就造成了我们一引起人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履行不够,那么就显得一些履行好职责的人优秀,从而成为“奉献”的典型。
“责任高于天”,是我们必须树立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每个人都认真发行好、高质量地完成好份内的事,我们才有可能去做更多不含功利的“份外的事”,去塑造我们应有的社会公德,社会的奉献精神才能成为我们追求的更高境界。
因此,我们应该多提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恪守好职业操守,树立责任的意识,让责任成为每个公民的天职和价值追求,慎言“无私奉献”。
[本文作者在 2008-08-15 09:06:16 修改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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